筑牢安全法治防线 护航高质量发展新修订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
发布日期:2026-10-29

凤凰新闻网络电视台(记者潘友菊 杨宇丹)10 月 27 日上午,由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主办的新修订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。省应急管理厅、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,介绍条例修订背景、核心制度安排与落地举措,并现场回应媒体关切。
新修订的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。条例全文共七章六十四条,为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王旭斌作主发布。他介绍,现行条例 2017 年修订实施。随着国家新版《安全生产法》出台,面对矿山、危化品、建筑施工、文旅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叠加风险,以及新业态带来的新型安全隐患,原有法规条款已难以适配当前监管执法需求。
本次修订坚持问题、目标、结果 “三个导向”,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。条例明确: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;全面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规范企业安全投入、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;完善风险分级管控、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。同时细化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机构与专职安全员配置标准,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,搭建全省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平台。新规充分兼顾中小微企业经营实际,大幅提升法规的针对性、实用性与可操作性。
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舒斌从立法层面对修订内容作出解读。本次修订严格对标上位法《安全生产法》,充分吸纳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改革成果与事故教训。立法期间,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,面向监管部门、企业经营者、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,累计收集建议 150 余条,逐条研判吸纳,反复打磨条文。条例既强化刚性监管约束,又注重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,做到精准立法、务实立法、管用立法。下一步,司法行政部门将联合应急管理部门,把条例列入全省重点普法项目,加快完善配套制度,保障法规平稳落地。
发布会上,省应急管理厅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分别展开解读。政策法规处处长林为宗梳理条例立法亮点、条文释义与执法边界,部署普法宣传、配套文件制定工作,指导基层精准执法、企业依法生产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向凯围绕综合监管、跨部门联动、重点领域风险防控、责任督查等内容作出说明,提出以条例实施为契机,织密全域安全生产责任网络。调查评估和统计管理处处长杨宇高明确事故统计、调查复盘、整改闭环制度,严格依照新规规范事故处置、责任追究与隐患整改。
据了解,条例正式实施前,全省将组织分层分类全覆盖普法培训,面向执法人员、企业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开展宣贯,推动新规进企业、进班组、进岗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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